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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

新乡人才网  2020-03-13 11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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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,根据全市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及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,决定招聘一批治安协管、交通协管、河渠管理、城管督查、市直机关医院后勤等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对象

具有市区范围内城镇户籍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国家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,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:

1、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“4555”人员(截止2020年3月31日女性满45周岁以上,男性满55周岁以上,下同);

2、登记失业半年(以进行失业登记时间为准,下同)以上且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“4555”人员;

3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退役军人中的“4555”人员;

4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烈士家属中的“4555”人员;

5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女性满47周岁、男性满57周岁(截止2020年3月31日)的就业困难人员;

6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夫妻均登记失业的“4555”人员;

7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“4555”人员。

二、招聘程序

根据我市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情况,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双向选择、择优聘用、困难援助”的原则进行招聘。
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
报名时间:3月12日—25日正常工作日,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。

报名地点:新乡市人民路1号(公园北门)新乡市劳动就业局602室。

2、报名办法:

因疫情防控需要,为避免人员聚集,报名采取电话预约方式进行(预约电话:3078100),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工作人员约定时间到达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核,报名时需佩戴口罩、携带《新乡市新冠肺炎健康通行证》并经工作人员测温正常后,方可进入报名地点,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每人间隔一米以上按顺序进行报名。

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、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(已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没有领取纸质《就业创业证》的人员,只需现场由工作人员网络查询即可)及以下相关证件现场报名。

(1)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“4555”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、低保证原件。

(2)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退役军人中的“4555”人员需携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安置介绍信。

(3)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烈士家属中的“4555”人员需携带烈士证原件、户口本原件。

(4)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夫妻均登记失业的“4555”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。

(5)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“4555”人员,需携带有效法律文书原件、户口本原件。

(二)资格审查

市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根据我市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,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顺序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,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,随时取消聘用资格,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。

(三)公示

根据资格审核情况,按照本公告招聘对象中所列顺序进行招聘,根据“多条件符合者优先”的原则,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顺序,根据空岗情况,按月依次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(不少于7天)。

(四)体检

公示无异议后,市劳动就业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。

(五)办理招聘手续

体检合格者,市劳动就业局按照规定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招聘手续。

三、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由各区人社局根据缺岗情况,在本辖区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“4555”人员中公开招聘(具体事宜详见社区招聘公告),择优选择,经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,按照本公告招聘程序办理。


疫情防控期间,给大家带来不便,非常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,让我们一起努力,彻底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!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3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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